程序 (procedure) 是 VBA 執行程式的單位。程序主要有 Sub 程序和 Function 程序和事件程序,以下分別簡述之
Sub 程序
在 Excel VBA 當中,通常是使用 Sub 程序來撰寫程式。如下,利用訊息方塊顯示目前的日期時間。
程序名稱的命名規則
範例中,我們可以使用中文名稱以辨識程序別,關於程序名稱的命名規則如下:(1) 第一個字不能使用數字 (2)不能使用空白字元 (3)不能使用如「!、@、$」等其他符號 (3)字元數不能超過255個半形字。
範例中,我們可以使用中文名稱以辨識程序別,關於程序名稱的命名規則如下:(1) 第一個字不能使用數字 (2)不能使用空白字元 (3)不能使用如「!、@、$」等其他符號 (3)字元數不能超過255個半形字。
Function 程序
Function 程序是執行後,會傳回值的程序。常用在使用者定義的函數上。如下,根據出生年月日,計算年齡傳回結果。
事件程序
事件程序是指由某個動作引發而執行的程序,例如「按下按鈕」、「打開活頁簿」等動作,可以引發程式自動執行。除了工作表或活頁簿的事件程序以下,使用者定有表單(user form)也可以撰寫事件程序。如下,打開活頁簿時會出現訊息
事件名稱的命名規則
事件程序的名稱是以「物件_事件」方式命名,如上例 Workbook_Open 就是指當「活頁簿_打開」時引發的程序。名稱是不可以自已更改的,而大部分的事件預設名稱也都還算可以清楚辨識。
事件程序的名稱是以「物件_事件」方式命名,如上例 Workbook_Open 就是指當「活頁簿_打開」時引發的程序。名稱是不可以自已更改的,而大部分的事件預設名稱也都還算可以清楚辨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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